2010年1月6日 星期三

進口茶混充台灣茶

進口茶混充 監院糾正衛署農委會

〔記者許紹軒、鍾麗華、魏怡嘉/台北報導〕近年來進口茶混充台灣茶的情況嚴重,監察院調查發現,無論茶葉來源為何,衛生署竟都認定茶葉為國內產製,而且近年來農藥檢驗殘留驗出比率增高,農委會抽驗數量卻下降,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,昨天提案通過糾正衛生署與農委會。

共 同調查此案的監委程仁宏與楊美鈴指出,國內每年有二萬五千公噸進口茶葉,其中七成四來自越南,有些更拿來跟國產茶混充為台灣高山茶販售,就算以九十九%的 越南茶葉及一%的國產茶葉混充,衛生署竟仍依財政部的「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」,認定台灣為產品實質轉換地,並將這類茶葉原產地標示為台灣,把消費者當 成冤大頭。

執法未落實 罔顧民眾安全

糾正案文認為,從越南進口的將近一萬九千噸茶葉,無論市售茶葉或罐裝飲料,均未見原產地有標示越南者,顯與實情不符,衛生署對原產地卻只查核有無標示,縱容標示不實,執法未落實。

監委還發現農藥殘留問題的嚴重性。程仁宏說,農委會抽驗茶葉有農藥殘留比率逐年升高,抽驗件數卻逐年減少,九十五年到九十八年每年都有十四到十七個縣市的茶葉未被抽驗到,嚴重罔顧民眾食品衛生安全。

農委會表示,今年茶葉農藥殘留檢驗數量將從一千件,提高到三千件。衛生署表示,將改進是否能以更好的方法來標示,至於農藥的標準問題,衛生署也會評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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